前不久,国内某大学拟对全校一千多名教师和几百名技术人员进行签约聘任,尝试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去留与教学科研成果、服务学生等情况挂钩。这种聘任制在目前高校“去行政化”的大势中有何意义?可能会出现哪些困难?今日的观点新闻刊发两位专家的观点,围绕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夏鲁惠指出,该高校此举是大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 夏鲁惠说,教师评聘工作是高校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等教育法指出,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近年来,我国一些高校已进行了以聘任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改革和内部分配体制改革,效果显著。 夏鲁惠认为,该高校在教师评聘方面进行的探索,为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一个转型期,新的用人体制与原有的以身份管理为基础的职称制度、工资制度等还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使高校教师岗位聘任工作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困难。例如,如何按照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把“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转换机制、提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调整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如何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教师发展工作程序,包括招聘、任职和培训、考核、评价、晋升等,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夏鲁惠表示,在当前,还有一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是通过评聘工作,使高校形成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学校、热心公益、蓬勃向上的和谐校园文化,形成淡泊名利、甘为人梯、认认真真教书、扎扎实实治学的良好学术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