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李江涛)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支出压力,北京市将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伙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补贴时间为2010至2011学年度共10个月,将惠及全市高校学生总数近10万人,补贴总额近4000万元。 据了解,此次发放补贴的学生范围为2010至2011学年度部委属高校在校本专科生数的20%(其中农林地矿油高校22%),市属高校在校本专科生数的14%(其中农林地矿油高校16%)。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校要重视并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工作,做好补贴发放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地将补贴款发放给每个学生,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并建议学校将补贴款按月或一次性打入学生饭卡;各校应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享受补贴标准线边缘学生群体的基本伙食需求,食堂基本伙(大众主副食)高中低档菜品比例掌握在3:5:2,切实保证一定数量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供应;各校要对学生做好补贴的宣传和发放说明工作,使学生了解到此次补贴是应对物价上涨所发放的临时性补贴;在发放过程中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使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