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不论那些贯通中西、古今互见的著作,但凡是他的朋友、同事或学生,哪怕只与他交谈过一次的人,都会对他学问的广博叹为观止。 黄永玉曾经回忆过,上世纪50年代,有一回在全聚德吃烤鸭,他聊起打猎来,钱钟书很感兴趣,顺手在点菜单上给他开了一张有关打猎的书目,写了近四五十部书。 台湾“中央研究院”的费景汉描述将近七旬的钱钟书访美时,在茶会中,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他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背诵一段,令在场的人叹服。 钱钟书的博学多识,除了天赋外,更靠他超常的勤奋。他的同学饶余威在《清华的回忆》一文中写到钱钟书时说:“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他还有一个怪癖,看书时喜欢用又黑又粗的铅笔画下佳句,又在书旁加上他的评语,清华藏书中的画线和评语大都是出自此君之手笔。” 1929年,19岁的钱钟书考入清华外文系,一进校就立下志愿“横扫清华图书馆”,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到了英国牛津大学后,他更是把精力都花在大学的博德利图书馆。博德利图书馆历史悠久,藏书名列世界前茅,这引起钱钟书极大兴趣,自喻是一只东方蠹虫,要在此处畅饮饱餐。 于是,钱钟书便戏称博德利图书馆为“饱蠹楼”。据杨绛回忆:钱钟书整日徘徊在“饱蠹楼”,将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等大部著作,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抬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亦摸着字典逐条细读。 做笔记的习惯就是在那时候养成的。因为“饱蠹楼”的图书向来不外借。到那里去读书,只准携带笔记本和铅笔,书上不准留下任何痕迹,只能边读边记。对此,杨绛为《钱钟书手稿集》作序时写道:许多人说,钱钟书记忆力特强,过目不忘。他本人却并不以为自己有那么“神”。他只是好读书,肯下工夫,不仅读,还做笔记;不仅读一遍两遍,还会读三遍四遍,笔记上不断地添补。所以他读的书虽然很多,也不易遗忘。 钱钟书曾经对挚友李慎之说:“西方的大经大典,我算是都读过了。”环顾域中,以往除了陈寅恪,今日还有谁能作此言,敢作此言?李慎之在悼念钱钟书的文中说:“石在,火是不会灭的。”知识的生命不熄,这些人却是再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