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围绕全面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强调“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这不仅对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且对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全局,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及其教育思想的要义。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定位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追根溯源,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也就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精髓。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观点,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将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共生。《共产党宣言》提出,在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对共产主义社会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作出了科学预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认为,人的全面发展须从学龄期学习知识和锻炼能力过程起步,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必须发展教育。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视角来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但通过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完全可行,这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及其教育思想中国化的核心内容,是全党全社会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重要理论基石。
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是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回顾党的历史文献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新中国宪法、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法律法规,在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使受教育者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等方面,有着全面丰富的论述,既一以贯之,又与时俱进,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指针,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结晶。
党的教育方针所确定的“全面发展”,不仅对受教育者个体发展提出了要求,而且规定了教育对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所担负的重要使命。教育事业必须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品德、智力、体质、审美等全面发展,这在世纪之交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越来越成为教育系统的广泛共识和实际行动,在社会上也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对衡量人才培养水平起着重要导向作用。
教育必须坚持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价值取向,是党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过程中,逐渐确认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优先发展教育等重要战略思想的集中反映。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教育不仅要积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文化需求,更要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要,这一理念已深深融入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政策范畴。衡量人才培养的水平,很大程度要看能否符合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的实际需要,让所有受教育者学有所教只是打下基础,关键是让其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是新世纪新阶段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的客观要求。综观国内外教育发展,当教育普及水平不够高、受高等教育人数较少的情况下,教育或高等教育不太关注适应社会需要,但在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人才培养衡量标准就会进一步拓宽。所谓高质量的教育或高等教育,评判尺度会从学校内部延伸到外部,知识技能传承方式,开始兼顾学科专业基础和社会需求导向多个方面,任何学校特别是大学都不可能自我封闭地培养人才,也不可能自成体系地衡量人才培养水平,从而必然引发教育观念更新和质量标准调整。
对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论述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核心任务时提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要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胡总书记在去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今年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及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反复强调了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拓展成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可以说,当代中国,高质量的教育就是培养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就是要造就出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人才,这直接关系我国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的总体进程。我们要深入贯彻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不断完善科学的人才培养衡量标准,努力推动高等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中国教育报》2011年5月3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