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教授再许他家被诉 判教授付15万违约金
发布时间:2011-09-20浏览次数:268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9900777z永利网新闻网
国家司法考试刚刚落幕,但在京城司考培训界,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建伟被老东家北京万国法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教育”)起诉违约一案,还未有最终结果。经过法院一审判决,李建伟违反独家教学协议,在继续履行合约的同时,赔偿15万元违约金,但李建伟已经上诉。 ■庭审
法学教授不认亲笔签名 在庭审时,万国教育诉称,公司与李建伟在2009年4月签订了《独家编书劳务协议》及《独家教学协议》,后于同年6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李建伟在协议有效期内仅为万国教育提供司法考试培训辅导用书,不得间接或直接在任何其他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的组织下,编撰同类或类似,或与万国教育任何培训业务或项目相关的任何辅导用书等。
但在当年11月,万国教育发现李建伟作为撰稿人,为众合教育编写了若干本教材。万国教育认为,李建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请求法院判令李建伟向万国教育支付违约金40万元,并继续履约至今年年底。
李建伟辩称,万国教育所主张的40万元违约金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同意全部诉求。而且李建伟提出,对三份协议上自己的签名的真实性都不予认可。“作为一名法学教授,竟然不认可自己的亲笔签名。”万国教育的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说,这让他们很气愤,申请进行笔迹鉴定,最终经鉴定协议上的签名为李建伟亲笔所写。
■判决
教授支付15万违约金 万国教育出具了李建伟为众合教育编撰的三本书,作为其违约的证据,但李建伟对这三份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称从未出过这三本书,但未能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证明。但是,万国教育未能就李建伟的违约行为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具体情况进行举证,李建伟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应当予以减少。
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法鉴定结论认定协议中的“李建伟”的签名是其本人所签,可以确认协议的真实性,双方应履行各自的义务。而李建伟为众合教育编撰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已经违反了《独家编书劳务协议》等三份协议的约定,万国教育要求李建伟继续履约,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事实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李建伟向万国教育支付违约金15万元,并继续履行三份协议。 ■追访
在另一机构也称“独家” 曾经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如今却对簿公堂。万国教育相关负责人称,李建伟不仅违约,而且其写书的众合教育,正是他参与创办的,也违反了执业禁止规定。根据众合教育的网站显示,李建伟位于该校签约名师之首,是独家签约授课教师。根据网站介绍,众合教育成立于2009年初,在短期内以独家签约方式聚集了大批中国司法考试培训界一线名师。而这个时间段,恰是李建伟和万国教育协议的履约期,也正是其编撰三本教材的时段。
记者致电李建伟了解详情,李建伟在电话中表示自己身在外地,不方便讲,是否上诉等问题交由律师处理。记者昨天从法院了解到,李建伟不服判决,已经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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