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界多名高官因学术不端问题下台,在全世界激起反响,尤其给中国上了一堂课。近些年来,国内的学术不端行为频频被曝光,不少案例甚至成为颇具影响的社会公共话题,以致于公众产生了“审丑疲劳”,对于抄袭问题不算严重的,职称或行政职务不高的,丧失了关注的兴趣。
为什么在德国对于学术不端能真正做到“零容忍”,而在中国,口头上的“零容忍”却被指责为“零作为”?其间的反差令人深思。
确实,别说是高官,在中国,即使是一些社会公众都有能力辨别的抄袭行为被曝光后,只要涉案人为“长江学者”、校长、院长、院士等“有身份的人”,那么对他们的追责就像是遭遇了黑洞。
我早在2006年就率先报道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与其学生合写的论文存在大面积抄袭的情况。2009年,又有网友发帖称许永刚的博士论文“抄袭情况极其严重”,媒体也做了报道,但迟至2011年3月,许永刚才受到处分,被调离广州体育学院,而其博士头衔却一直未得到撤销。
我和同事对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李连生的监督也是如此。2008年年初,西安交大6名老教授对李连生学术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进行了实名举报,按说内部人举报十拿九稳,但迟迟也没得到处理。媒体多轮报道后,2010年3月,西安交大才取消李连生教授职务,并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
不但不处理,常见的情形是,学术机构反而能捂则捂,力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捂不住,就采取“鸵鸟政策”,装聋作哑,不予回应,实在被逼急了,也只是将板子高高举起,然后轻轻落下。
问题出在哪?对比德国,我们最大的问题在于学术体制的扭曲,畸形的唯数量论的学术评价机制仍占主流,这是当前学术泡沫甚至学术不端行为盛行的根本原因。我在调查学术不端事件中发现,一些学校为了能够评上硕博点,或者通过各种评估,甚至会对学术不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学缺乏办学自主权、行政化色彩浓厚,也是学术不端行为难处理的重要原因。国内常见的情况是,当学术不端的涉案人是学校领导或政府高层官员时,要推动对涉案人的惩处就特别困难,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为什么中国近年来虽然屡屡爆出学术不端丑闻,但调查、处理往往无疾而终?原因在于,没有办学自主权的大学,学术并不独立,所以,学术调查、评价会受各种现实利益因素的干扰,不要说很难对政府高官启动调查,就是对略有一点身份的学者,调查都迟迟难以启动。即便启动调查,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或学术规范委员会)也不独立,得出的调查结果缺乏公信力。
在社会土壤中,中国也缺乏德国人那种“洁癖”,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学术不端问题被揭发后,鲜有辞职者。著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说,在他的记忆中,这些年来,学术不端行为被揭发后,除了汕头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胡兴荣教授被指严重抄袭后主动辞职,还没有听说过其他任何一起主动辞职的情况,而胡兴荣还是外籍教师(原籍马来西亚)。“内地不但没有听说过谁主动辞职,相反往往还会狡辩,辩护的人也很多,什么荒唐的理由都敢拿出来说。”
不仅抄袭者,很多被抄袭者也怀抱着“和光同尘、息事宁人”的心态,像许永刚的论文中的被抄袭者,竟然在接受我采访时说私底下与许达成了协议,原谅他了。这种把学术公器当私器的人不在少数。
我赞赏的是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王彬彬的态度。2010年,王彬彬指控清华大学教授汪晖抄袭时,我采访了他,他的一句话打动了我:我敢批评别人,别人肯定拿着放大镜找我的茬儿,批评的同时,事实上是将自己置于被批评的位置上。
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内需要这样的“鲶鱼”净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