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当下进行的自主招生,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而是嫁接在集中录取制度基础上的伪自主招生——学生参加高校的自主招生测试,获得资格之后还要参加高考集中录取。这样的自主招生,不但没有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也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而由于学生没有充分选择学校的权利,因此,高校既不会在招生中关注学生的权益,也不会在培养中推进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国务院15日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品学兼优的农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今年要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招生区域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和中央部属高校特别是知名高校。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全国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8.5万个名额,由东部高校招收中西部考生 我国从去年起,面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推出了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简称“国扶计划”),这一计划对补偿贫困地区的高考公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高考一本录取率平均为8.5%,而贫困地区仅为5.8%。今年国家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录取名额,表明了进一步推进高考公平的决心。
但推进这一计划,也必须注意三方面问题。其一,这一计划是在现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进行的,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本身,是造成各地录取指标不均衡的根源所在。因此,如果继续在这一框架下进行公平补偿,将很难真正实现各省、各地的高考公平。就是经过补偿,贫困地区的一本率达到8.5%,其和全国发达地区的一本录取率还是有很大差距,另外录取高校的层次相差也较大。
其二,“国扶计划”是放在提前批招生的,主要安排的是涉农专业,这增加了贫困地区考生升学的机会,也考虑到他们求学与农村发展的结合。而鉴于我国招生过程中,存在行政主导的问题,因此,舆论也担心,这一计划会不会被权势阶层利用,给有权有势子女进入名校一个新的通道,其进校后再换到其他专业。
其三,由国家出面要求高校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是政府对高校招生进行宏观调控,而调控必须处理好政府计划和学校自主权的关系,如果调控计划过大,就会影响到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解决这三方面问题,就必须深入推进高考改革,突破现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框架,实行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的招生。具体思路有二:一是全国统一考试,不分计划、集中录取,这就是全国统一分数线的思路;二是全国统一考试,高校结合统一考试成绩自主招生。相对而言,笔者赞成第二条思路,因为按照第一条思路,贫困地区的考生在高考中照样没有优势。我国重点大学中农村生源近年来持续下降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教育起点低的农村考生无法在一张试卷上和城市学生竞争。而实行全国重点高校基于统一测试的自主招生,则既按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高考改革(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高考改革思路是: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也全面扩大高考公平。
对此,肯定有人有不同意见,认为自主招生只会加剧农村地区、不发达地区的高考不公,因为目前高校进行的自主招生增加学生的负担不说,还存在潜规则嫌疑。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高校当下进行的自主招生,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而是嫁接在集中录取制度基础上的伪自主招生——学生参加高校的自主招生测试,获得资格之后还要参加高考集中录取。这样的自主招生,不但没有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也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而由于学生没有充分选择学校的权利,因此,高校既不会在招生中关注学生的权益,也不会在培养中推进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真正的自主招生,是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尤其是学生选择学校,即一名考生可以自主申请若干所大学,获得多所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再根据学校的教育质量、声誉和提供的教育服务选择大学。按照这样的自主招生,高校根本不可能再玩招生的手段来抢生源(目前高校通常以把考试放在同一天来限制学生的考试选择),而只有用教育质量、服务来吸引生源。更重要的是,如果学生有了选择学校的权利,其他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评价权也就全部落地,学校的办学模式也必须进行根本性变革。在这样的自主招生体系中,推进高考公平,做到招生录取的透明、公正,也成为学校树立教育声誉,吸引学生的手段。那些大搞权势交易、不尊重公众利益的学校,很快就会被学生抛弃。
推进真正的自主招生改革,不但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也是扩大教育公平的需要。如果能实行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的统一自主招生,那么,困扰我国高考的地域不公平问题会得到根本解决。 |